由新加坡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,并被视为经批准人士的基金,从指定投资中所取得的特定收益,将获得免税优惠。

公司架构要求:

• 成立基金以持有家族资产,基金实体可以是离岸基金或新加坡在岸基金

• 成立家族办公室来经营并管理该基金。

• 基金经理应当是注册在新加坡的法人公司(在新加坡金管局注册或拥有CMS执照或由明确豁免CMS执照。

需满足以下条件:

• 经新加坡金管局批准,并获得批准证明;

申请时拥有5000万新币(约2.5亿人民币)的最低基金规模;

• 获得新加坡金管局批准后,投资策略/目标没有产生任何变化;

• 每年在本地产生的商业费用支出不低于20万新币(约100万人民币,含基金管理费支出);

若基金实体为注册在新加坡的法人实体,则使用以新加坡为基地的基金管理人;

家族办公室雇佣了至少3个专业投资人员(每人月薪不少于3500新币)。

对新加坡税务居民的投资者不限制,但无法同时享有其他新加坡税务优惠奖励。

税务处理:

税务减免可用于该经金管局批准的人,在新加坡的由基金经理管理基金产生的特定投资收入。